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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曲阜市公安机关警灯闪烁百日行动全面展开
更新日期:2011-7-12
7月12日电 为深入开展“打黑恶、反盗抢”安民行动,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治安巡逻,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的“两抢一盗”等违法犯罪,曲阜市公安局决定从7月9日至10月17日,开展为期100天的治安巡防暨警灯闪烁百日行动,切实实现全市发案少、秩序好、社会稳定、群众满意的目标。 精心组织,加强领导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,曲阜市公安局制定了《全市治安巡防暨警灯闪烁百日行动实施方案》,力求通过实行巡逻民警、巡逻车辆定岗职守,动静相结合的网格化巡逻和棋盘式布警,抓获一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,打掉一批“两抢一盗”违法犯罪团伙。 7月9日下午,曲阜市公安局召开动员会议,局长荣民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真,强化领导,明确责任,加强配合,遵守规定,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,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。 强化措施,明确分工 曲阜市公安局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工作要求,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在街面,屯兵街头,针对当前案件多发的部位、重点时段,实行错时工作制,加大治安巡逻和力度和密度。各单位每天安排1辆警车,2至3名警力,进行定点值守,警灯闪烁;巡警大队实行网格化布警,加强巡逻;交警各岗点在开展日常交通勤务的同时,抓好防范,配合实施堵截;刑警大队成立便衣队,全力开展侦查,加强对案件高发时段的巡逻守候。 行动中,参加巡逻的民警按规定着制式警服、携带单警装备,重点查处无牌无照可疑车辆、可疑人员,特别是两人骑摩托车可疑人员,及时向指挥中心通报警情,作到随时互动增援、堵截、追击。 严格督导,认真履责 曲阜市公安局抽调纪委、督察大队民警组成联合督察组,每天均由一名局领导带队,对各单位值守巡逻情况实施检查督导,对不按要求着装和携带单警装备、夜间警车外出不开启警灯、脱岗漏岗、不作为等行为,实现严格的责任追究,确保此次行动取得扎实成效。 全警全力,初显成效 治安巡防暨警灯闪烁百日行动实施以来,发案率明显下降,达到了预期成效。 7月9日晚,曲阜市公安局政委孔卫东、副局长曹锋在开展督导检查时,带领时庄派出所值勤民警在该辖区抓获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。 截至目前,曲阜市公安局共抓获网上在逃犯一名,查获无牌无照汽车、摩托车12辆,套牌、遮挡号牌车辆27余辆。 相关文章: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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